法律咨询

你好,我在长沙一家公司上班,在试用期内由于各种原因不能继续工作下去,于是提出辞职,公司以未找着人交接工作为由拒不接受辞职,于是我在第一次提出辞职五天后离开公司,在此之前为公司工作了近两个月,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未发,也未和员工签定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我能要回自已在公司上班时间的工资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09-12-20 09:51: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