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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时间为3年多,今年10月份因怀孕先兆流产,所以住院治疗,那么公司规定是二年以上员工,病假可得百分之二十工资,扣除百分之80。但我看劳动法是说应该给予百分之70扣除百分之三十,但公司律师表示,现在国家没有明确病假条例,所以按照公司规定走。请问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09-12-18 12:24: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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