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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在成都做安装空调的临工,谁有活给谁做。前一段时间替一个老板安了几个工地的空调,自己垫了一部分材料钱,还请了两个老乡干。老板在支付了一小部分的工钱后就人间蒸发了,找不到了,和老板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和合同,他的办公室是租的,有一台车也是租的,现在办公室好久都没人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09-12-18 15:03: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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