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于2009年9月20号与一房产公司签订买房合同,预交首付款后,余额房款需要用公积金贷款,可是房产公司在让我们向银行提供个人银行诚信查询时,只告诉我提供我自己的信息,没有告知要查我对象的信息,(我已经结婚)可是等到办理贷款时,银行却通知我们说我对象给人做担保贷款,属于诚信不良记录,不给发放贷款,于是我们催贷款人于10月21号还了贷款,可到现在银行证信系统仍然没有给我们清除担保记录,当时问他们银行说一个月左右就可以清除,可是现在都快两月了,银行查仍没清除记录,所以依然不能放贷款,可是房子合同已经到期,再不办理贷款需要交违约滞纳金,请问我该找谁负责,我们已经按时还款,银行为什么不及时给清除担保记录?卖房公司当时不对我们讲清需要查询两人证信,是否要负一定责任?盼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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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各方均无过错,可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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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不属于违约情况,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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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