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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60岁,于某日与街上人员一起斗地主娱乐,为了4元钱,与别人发生口角,父亲拉住别人衣领,对方将我父亲无名指折住,险些折断(现还肿,且我父亲药物过敏,未到医院医治),父亲在很疼的情况下,一拳打在对方脸颊上,对方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我父亲积极支付了对方医药费,且多方找人进行调解,但对方仍然不服,已由派出所将本案移交检察院,请问律师,这属正当防卫吗?作为子女,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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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30 15:51: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