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的父亲被一保险公司的车撞了,2008年我们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采取了法律途径,今年判决书也下了,判决对方给予我们一定的经济赔偿,但到现在我们也没拿到一分钱(判决书下来有半年多了,我们也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给我们的答复是:因为对方内部要打官司来确定各自的应付额(肇事方是分公司,他们希望他们的总公司来承担一部分,好像其总公司又不愿意),要我们等肇事方内部打完了官司再说。法律程序是这样的吗?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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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这个理由不成立,依据新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你们可以向上一级法院反映这个情况,要求尽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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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内外.法院苴接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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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这种程序,你们可要求法院继续执行,或向上级法院申请交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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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建议你再催催,不行,就到南昌中院执行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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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