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个钢管租赁的,前年与被告合作开一个租赁处,被告当时有公司,就与他的劳动服务公司签了一个合作协议,内容是双方出资,共同经营钢管租赁业务,但被告一直未曾出资;因为被告主要是搭建筑钢管的,我按协议出资买了钢管全被被告租去用了,被告也签了一份租赁合同给我(他个人签的),后来被告以生意不好为由拒付租金,我今年上诉法院,因被告有个侄子在法院,可能打过招呼,那法官居然判说对方是以他公司的名义向我租的,理由是我曾和被告的公司签过合作协议(协议里有一条钢管租赁业务办起来后,主要租给被告公司使用),被告虽然个人向我签了租赁协议,但是上个合作协议的延续,叫我要告他的公司,他的公司在我们签合作协议后几个月被吊销执照了,法官这样判案对吗?我又要怎么办

证券投资
2008-12-30 15:40: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