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08签到私企的大学生,我们当时签的是五年的劳动合同,但现在我不想继续在那干了,公司让我交七千多的违约金和培养费,我应该拿这笔钱吗?国家去年就规定了,没有违约金这么一说了,要是不交它就不给档案,而且公司也没有对于我们采取什么培养,我们来了就开始工作了。

合同纠纷
2009-12-15 10:52:3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首先,你作为一个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方式,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条的规定,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以及用人单位的一些特殊情况。其次,如果是依据第三十八条解除的劳动合同,那么可以依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最后,用人单位让你交的违约金和培养费,在劳动合同法上,是这样规定的,第二十五条,除专项培训费用和保密义务以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也就是说,除了你们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专项培训和保密义务你违反了,需要支付违约金以外,其他的一概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了。现你的用人单位要求你支付培养费,他们应该出具证据,证明对你进行了培训。综上,如果你和用人单位达不成协议,建议你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解除劳动合同。(律师助理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