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请您帮忙指导一下,谢谢.
事情是这样的:我半年前已经不在A公司上班,现在我在B公司上班,在A公司上班时我的这个C客户,一年才合作一次的,现在她找我要购买以前A公司的这个产品,然后我就联系上A公司的那个业务员去购买,采购单也签回给我.这个过程都是由我一个人面对着两家公司,我就等于是一个贸易形式来谈成这笔生意.在这过程中,我给客户的单价高于A公司的单价,然后中间的差额我已经跟A公司的财务说好,差额要退回给我.当时A公司的财务说好了等C客户把钱汇到她公司后就把钱打入我的账号上去.但现在我去问A公司的财务要回,她就说她的老板不给.那我想问,这部分的差额,是我的劳动所取得的,我是不是应该得到这个报酬?那我应该怎样做才能维护我这个权利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