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我于2008年7月工作期间从高处坠下导致腰椎骨折,单位给办的工伤保险,我先后于2008年7月和2009年10月做了两次腰部手术,所花费用都是以我的名义向单位借得,到现在还没有经医保部门报销,在此期间我的工资单位照发,可现在我的身体并没有完全康复,腿脚出现麻木,需要继续医治,且医生说恢复可能要很长时间,我想请问各位律师,我现在这种情况单位应不应该扣工资,我是不是该和单位签个协议,万一单位换领导了我该怎么办?因为我的情况只是单位给县里和市里的劳动部门报上去了,局里还不知道这个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