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中旬,我带领单位员工去北京旅游,乘坐旅游公司承租的大巴车。在京津塘高速发生交通事故。交通队认定我们乘坐的大巴车司机负全责。此事故造成多人受伤,本人重伤,右小腿、右肢、肋骨三处骨折,至今仍在住院治疗。由于伤口感染化脓,长期卧床,引起高血压、糖尿病。请问律师1怎样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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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如造成残疾如则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具体数额的计算要看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数额、交通费用票据数额、误工证明情况、残疾鉴定结果等。案件较专业,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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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肇事司机和旅游公司,同时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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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可以要求车司机及其单位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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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