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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妙和朱少琼是1977年再婚的婚前各有3个子女婚后男方子女与父亲和后母居住至今,而女方子女未予母亲及后父居住现廖妙患病死亡未留下遗嘱,有现金50万和房1间,请问女方的子女有没有继承权?怎样区分廖妙的遗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
2009-12-12 13:46: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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