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8年,房子是婚前由父母买下,并增加了儿子的名字。2年前父亲去世,由于没有换房打算,至今也没办理什么继承手续,母亲是户主。现在遇到离婚,女方在财产分割时,要求分割这部分男方应该继承的遗产,合理吗?这属于共同财产吗?
2、男方在婚前已经写在产证上的这部分,也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请详细说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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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虽然男方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在没有合法继承之前这遗产还不能算作男方夫妻的财产;男方在婚前写在产证上的这部分,如果没有婚前财产公正,是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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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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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基于1,当然更加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明明是婚前取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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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继承的部分,无法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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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方继承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2、婚前写在产证上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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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继承,不能分割,婚前房屋是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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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此房产取得时间与其婚姻时间来综合确定。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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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继承或接受赠送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满意就按采纳,不明白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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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女方要求分割的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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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