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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三年前,我的孩子在学校里下课期间与另一位小女孩不小心互相撞倒,使小女孩一颗门牙掉了一小片,当时我们付了医药费并补了牙(医生说保证三年,花费三百多元),三年后的今天补的部分掉了,对方提出赔偿要求,即18周岁才能给予终生修补的措施需要2000元,对方却认为可能也会掉落,要求2万元,加上陪女儿上医院的所谓误工费和交通费2000元,共计22000元。我想问一下,对方提出的赔偿额合理吗?存不存在误工费?是我们一方为责任方、还是当事人双方为责任方、还是当事人双方和学校三方都是责任方?望尽量给予详细一点的答复,万分感谢!

其它综合
2009-12-14 15: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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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