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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间工资怎么算、/有没有营养费,

劳动纠纷
2009-12-11 23:46: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工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营养费需要有医嘱。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支付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支付伤残津贴,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支付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支付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 按受伤前工资标准
  • 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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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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