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我与妻子分开月余,她出规与他有染(她说只有一次),于08年1月生下小孩.我知道非我所有但视若己出,不幸的是,我老婆这一年多以来一直与其有联系.故其知道他与她有一小孩.他在08年11月打电话到我家讨要孩子,或是叫我给出50000元 他有妻有小孩,且现在老婆又将生产. 我老婆向我忏悔,也不愿离开我,看在七.八年的夫妻情份上,我原谅她! 我不愿给钱也不愿给孩子,因为他要求的对我来讲是实在太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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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们的回复非常中肯。你的作法是:无论他怎么讲怎么做,你可以置之不理。这样目的就能达到了。因为他若想要此孩会非常困难几乎不可能,在法律上是讲不通的。即使其起诉处理也未必能够达到目的。此回复若对您有所帮助,可采纳为正确答案。谢谢。若仍有问题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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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见劝你离婚,这样的女人我觉得不知道留恋,离婚后你就没有什么为难的了,难道你愿意抚养一个你老婆跟别人的小孩吗?你申请离婚可以管你妻子所要精神赔偿,
可以告那个男的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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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都是劝和不劝离,但我还是劝你离婚吧,这样的婚姻早已没有感情可言了,我分析他向你要小孩是假,要钱是真,如果不离婚,你将后患无穷!再找一个女人结婚还是可以生小孩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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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