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4][/size]2000年我家向信用社贷款200000.00元做私人买卖,承诺一年以后还清。(房照做抵押)但是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一年后无法还清。后信用社要求尽快还清贷款,不要利息。但是直至现在,我家仍然无法还清,信用社于2004年12月言名:要将我家房子拍卖。我家的房子是商品楼。每平方应该在1500元左右。但是,信用社说要以700元的价格拍卖我家的房子。
请律师帮助,我
谢谢。[em00][em00]
-
哦,那是什么法律程序呢?对我家有利还无利呢?
请律师帮我解释一下。谢谢。假如他们一定要拍卖,我们是不是就没有办法了?
我家该如何保护自己的产权?
-
我的问题是:
房屋是应该按信用社的价格拍卖,还是要按照我家的价格拍卖?
-
谢谢。
但是信用社一定要按他们的价格拍卖呢 ?
他们有权利?
是否房屋现在就算是他们的了?
-
当时贷款的时候是用房照抵押的……
那现在是否我家是被动的呢?
-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谢谢,要是价格合理的拍卖以后,剩余的钱应该归谁所有呢?是我家。还是信用社?
-
正常的商服用房应该是多少钱一平方米呢?
-
1、如果拍卖后支付有关费用并归还债务后,剩余的钱归你们所有!
2、如果是委托法院拍卖,一般都必须先经过评估!
-
谢谢律师~
-
应安现在的市场价格拍卖。
-
同意
-
不可能,必须按法律程序进行.
-
查看全部12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