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黑龙江的 在青岛胶州的一个家具厂(未签合同)
事于2009 12 09我因家里有事要辞职,写完申请。去找厂长签字,厂长不签字,还说“家里有事现在走,工资没有”我说“我家真有事,那您给我假也可以,我回家办事!办完事再回来上班!”他说“我不说了吗?有事现在就走~!”
-
你好,你可以提前30天辞职,并且你可以争取到很多的权益的,比如,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等。
至于你请假的问题,法律并没有规定,这得看单位的规章制度,该制度如果有效,则得遵守,否则,你可以不予遵守。单位应该给你假期,不给你工资也是不对的。
-
应当付工资.
-
单位没有与你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随时辞职。你可以主张相应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无故拖延支付工资的另加该工资的25%赔偿。当然还可能存在,社会保险缴纳、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经济补偿金等问题。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