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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一个有办卡任务的朋友给我办了张某商业银行信用卡,当时说不激活就无年费。这不是主要问题,关键在于:前天我突然接到银行催款电话,号称我欠款4000多,是年费、滞纳金和利息。可是在这三年里,银行方面从没有给我任何帐单或电话或短信形式的提醒,倒是有几次促销短信和信件。我的电话、地址从未换过,可是银行方面从未给我任何通知。我警惕性很强,保存了银行寄给我的促销信件,这样可以证明他们没有忘记我,因为我知道很多银行都有陷阱。我怀疑银行是通过不进行通知的手段使客户无法及时掌握个人资金信息,等“利滚利”到一定数额再通知还款以赚取高额利息。我手里有他们的促销信件,而且估计电信、邮政部门也能查到除促销广告以外他们没有和我联系过,收发室也可证明我从未收到帐单,银行根本没有履行他们在帐单日以帐单形式通知客户资费情况的义务。我打算和银行协商不成就起诉他们。请问,依据以上信息,我胜诉的把握大吗?

证券投资
2009-12-10 08: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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