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老乡,在工作过程中被其主管不小心用硬物将眼睛碰伤,因开始并不明显不适他就自己买了点眼药水擦,但过了几天眼睛明显感到不适。后找其主管让其负责将眼睛治好,主管将此事报告于老板,老板说让我老乡自己去医院治,花的钱由老板报销。但后来去医院治了以后老板以协商为名将我老乡的病历及相关需要报销的票据全部压着不还了。现在我老乡眼睛时好时坏,随时会有失明的可能,但是由于没上班也没有钱再医治,找老板老板根本就不认账了。我们该怎么办?请律师给予一些帮助,指我们一条明路。
-
属于工伤,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在向单位要求赔偿。
-
先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瑞安)
-
建议立刻申请工伤认定,为索赔程序作准备。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