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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房,房子总额是65.4W。卖家已经收了我30.5w。 因为最初,我们给首付的时候拖了她9天,按合同这个是我们违约了。 她收到钱大概26天后(这个时候按合同她延迟了我们16天了),她要求我们签署协议,重新约定时间内必须把余下的款项给她(我们通过银行贷款,余额是34W,),否则她要我们赔偿她12.9W违约金。 关于之前我们违约,合约上是这样签的:由于乙方延迟10天支付首付款,导致合同中约定的办理过户按揭手续及房屋交付等买卖手续无法正常履行,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当时和中介商议,确定了能办好的时间后,我们同意了她的要求。 在我们签署了补充协议之后,我们一起去银行贷款,银行要她提供她老公的身份证,她说她提供不了(她在婚前买的房子,私有财产,现在结婚了)。她一直拖着我们,中介联系她,她一直说她不想他老公知道她这个房产,于是到现在一直没有结果,眼看约定时间马上要到期了,而且年底银行会关闭贷款。 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整的心力憔悴,请帮帮我,谢谢了

房产纠纷
2009-12-02 06:40:3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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