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与男朋友相恋4年准备结婚。他父母出资,用他名义购置一新房,价值45万左右。向亲戚借款3万用于装修,由我男朋友偿还3万。现在他家希望我能出资5万购置家电。问:
1. 我男朋友婚前债务的3万,在我们结婚后,会成为共同债务吗?如果是必须共同承担的共同债务,怎样保证如果将来离婚后,我协助偿还的部分能够返回给我?
2. 我银行存折有10万左右,是否需要去公证处做婚前财产公证?
3. 我若借款5万给男友购置家电,我与男友之间债务关系会因为结婚而改变吗?
4. 我愿意借款5万给男朋友购置家电,也愿意帮助他偿还装修债务;但是又希望将来两人感情万一变故,能保护自己的合理利益。请问,综合考虑下来,律师是否有什么建议?婚前债务和财产公证,是解决之道?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