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12月中旬,由于身体不实,去医院检查,通过医院诊治,肾脏有问题,由于**院比较专业,故我上成都治疗,由于在12月31日我的合同到期,公司已决定不与我签劳动合同了,我本人已不在宁波.请问:公司是否能这样做?另外公司性质是台湾机床销售与服务一体,而我的工作是一名机床安装\\\\调试\\\\维修工作.已三年.上白班,有时人在外出差,晚上也有经常性加班,星期天有休息,有时星期六还要职班,公司交有医疗和养老保险,请问我这方面的工作是否可成为工伤与职业病,是否不确定,不确定条件下是否公司不给予劳动合同的续签,我可以打你电话吗?以上说和情况也许你有了解,还望指明,谢谢为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