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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3月21日同女儿乘坐227路公交车回家,途经自由大路时由于车速较快,急速颠簸促使我腰椎骨折,在我女儿的强烈要求下迫使司机拉至医院,经医生诊断为腰椎第3节骨折,住院期间公交车车主承担的住院费,半年后车主强烈要求我们出院(因我采取保守治疗未做手术仅是卧床静养),与车主谈及赔偿时,车主只愿出5000元赔偿金 。现在我腰依然不能吃力,弯腰都费劲,经多方咨询赔偿涉及很多费用,故想与其经官处理。

婚姻家庭
2009-11-30 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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