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在2009.10.28日我在扛麻袋的过程中不慎在跳板掉下,至此我的右外踝骨骨折,他们第二天才给我送当地医院拍了个片,医生诊断骨折要做手术,雇佣方不想让我做手术,让我去私人接骨诊所救治,我没同意直接到市中心医院做的手术,下的钢板。他只给我拿5000元就不管了,本应住半个月院才拆线出院,可是他不给拿钱了,只好八天就出院。回家打针自己拆的线。医药费总共花13000元,明年还要做二次手术取出钢板,他都不管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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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应当认定工伤,如果没有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人身损害赔偿,建议委托律师处理,您得到的赔偿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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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做伤残评定,然后就目前产生的费用,通过诉讼先向雇主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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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起诉雇主要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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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先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你进行伤残等级和二次医疗费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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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