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化妆品销售公司。09年7月原公司老板将公司卖给了另一家。新公司在没有通知大家的前提下自己取消了每季度应付的1500元化妆品自用。我们多次询问后未果。另外我们的工资组成部分包括基本工资1200元,补助600元(若未完成任务70%,这600就不发)和任销售完成率提成。新公司为了少付钱,将销售任务无故提高1倍,导致我们根本无法完成任务。我们要求他合理制定任务,未果。我们多次找公司协商,公司没有任何人接待我们,后来大家决定,丛那天起全都去公司上班,要求公司与我们协商。可是遭到了公司辞退九名店长员工。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大家对公司还是有感情的,这几个月我们都在没有提成的情况下,坚持了3个月了,请帮帮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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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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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了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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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们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2倍补偿金的赔偿金,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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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你们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如果不想恢复,可以要求给付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和代通知金,没有上保险的可以要求赔偿相应损失;拖欠工资的可以要求补发,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需要律师帮助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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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相降薪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可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
2、对于被辞退员工而言,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标准为:(1)08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时间段,按经济补偿金标准支付150%赔偿金;(2)08年后参加工作的,按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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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