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原是住在北京西路605弄地方。后动迁。户口本上有我奶奶,我妈和我。我父亲是当年插队的。户口现还在安徽。我想问的是我老公有没有动迁费?他自己有一套房子。是自己买的。有房产证的。户主是他。我们家拆迁他有份吗?另他户口没有报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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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虽然没有上海市常住户口,但如果和你结婚已满两年,且在该房内居住,一般也会认定为安置对象.另购商品房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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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老公不符合共同居住人的条件,则无权享受动迁补偿。就你所述,你老公应该不属于共同居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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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当年的动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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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