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家里有5个兄弟姐妹,在爷爷奶奶过世那年家里的5个人协定说把遗产分为5分平分。我爸爸是5个子女之一。静安区的房子原来是爷爷为户主,在爷爷去世的时候,我姑姑就以奶奶老年痴呆为由申请做了户主。当然是在大家不知道的情况下,因为她说是把户主改为奶奶,所以大家都相信的把图章给她了。现在即将动迁,户口簿里有我8个人,包括我和妈妈,请问动迁费是不是作为遗产,如果他们以协议书为理由,不给我和我妈妈的动迁费,是不是属于违法行为。还有因为我爸爸在日本做生意欠了我大姑大约50万人民币,请问我大姑可以要求除了我爸爸的动迁费以外,连我和我妈妈的分也要作为偿还款吗?期待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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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们可以主张权利的,建议来电委托律师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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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拆迁费用包括房屋主体架构以及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其他附属物的补偿 、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搬迁奖励、停产停业补偿等,你们可以分得拆迁中的应该属于你们的费用,不能因不是户主而没有你们的费用。
你大姑不能因你爸爸欠她的钱而不给你爸爸拆迁补偿费,这两个事情是两个法律关系,你爸爸欠对方的款项,对方可以要求你爸爸偿还;你爸爸的拆迁费用你爸爸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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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得拆迁中的应该属于你们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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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