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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至2008年我妹妹在某家私人宾馆做过收银,有过多次拿公家钱补工作过失中的客人跑帐的欠款,2008年就辞职不干了,事到最近老板发现帐有不对又再次找到本人来索赔当时的款项,并且超出许多当时所挪用的款项的数目,现在我妹妹知道当时那样做不对愿意赔偿,但老板的狮子大开口实在是接受不了.现在老板手里的证据就是有入住上传的记录但是没有入住的单据,还有上传这间房调至那件房的记录(不过这些在正常操作中也能出现 )。我想咨询下这样的事我们该如何处理

行政纠纷
2009-11-28 11:41:1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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