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给朋友的现金2700元整,当天她给我写下的借条,可我在10月上门要钱时,她矢口否认,说是我赠与她人民币2700元.我现在想追回我的钱,可不知道怎么办,她给我写下的借条在我的手中,请问律师我怎么办?借我钱的人是渭南大荔人.我是不是要到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呢?还有起诉的话,除了借条还需要别的证明材料吗>如银行的支出纪录,
-
您好!她必须归还您的借款!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地在她现在的经常居住地而不一定是户籍所在地。证据是借条,如有银行的支出记录,那更是锦上添花,没有也无妨。
-
借条即可,有支出记录更好,到她的户口地起诉。他在西安住一年以上,可在西安起诉。
-
原告就被告,借条可以证明你对她享有债权。
-
如果他在西安居住一年以上,就可以在西安起诉。证明就是暂住证或租房合同。
否则你只能去渭南起诉。
只要有借条就可以起诉。
-
已回复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