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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叔突得急病身亡,他终身未婚,孤身一人,其生病期间均由我妹出钱并护理,死后亦由我妹出钱安葬。请问律师我妹有没有权利继承我叔生前遗产?

继承
2008-12-27 00:54:5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妹妹不是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但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的规定,要求分得适当的遗产。你叔叔的遗产应当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面规定的这些法定继承人了,在分给你妹妹适当的遗产后,其余的遗产归国家或村里。你妹妹可以分得多少,由法官自由裁量,不排除全部给你妹妹。
  • 你妹应当有继承权。具体继承情况要看你爷爷奶奶是否健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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