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问一下,签订了房产定金合约。上面在其它约定中有一条乙方支付所有费用这一不平等条约。但这个合同并不全面,没有约定交房日期。
1.能否申请无效?无效后的中介费怎么算?
1.我想问下这个所有费用的范围。如果大家协商不成功,最后双方支付1%的中介费(定金协议有这一条款的,如果双方合意解除本协议,甲乙双方各付1%中介费)是否都有乙方承担?
2.我们支付了所有税费,所交的甲方的个人所得税的单据(所得税的姓名肯定是他们的)我们是否有所有权?
3.我们有没有权利在甲方不同意得前提下要求在购买方也就是乙方名单中添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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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为约定交房日期,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按一般情况下的合理期限交房。如果最后未签订买卖合同,不用支付中介费,只需付中介支出的一些必要费用就可以了,你可以添加人员。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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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此情况不能按无效来处理。具体可当面咨询律师帮你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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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但里面的具体条款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可以为无效,具体需要看合同后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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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其他内容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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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有效。如果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那么不存在公平与否的问题。3、没有办理过户,没有所有权。4、变更合同。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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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具体情况,需要你带合同面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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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