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11月21日在一个中介公司与一卖房者签订合同,房屋的价格是五十万元,后来我不想买这房子了,中介公司也说只要你们自己能协商好,我们中介费也就不收取了。于是和卖方进行了协商,我们两方已经协商好,房子不买没有关系,其中已付的1000元定金我也就不要了。但是现在中介公司出来要我们付中介费,在合同上是这样写的,“中介服务费是按照交易额的1.2%收取,买卖双方个支付0.6%”我想我们既然已经协商好,为什么中介公司还要问我们要中介费?再说我们根本就没有产生交易额,怎么要付中介费呢?在合同中也有这样写到,在合同中的另外协议也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这个中介费我们有必要支付么?请律师帮帮我!!在今天能给我个答复!

合同纠纷
2009-11-26 21:26: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