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与公司已经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中要求离职后两年内不准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关领域工作,但合同上没有写在这两年内给予我经济补偿费;如果违反了还要交5万元的违约金,而且这份合同在我离职时给收了回去。
合同中的最后写有一条:本人慎重声明:我已全部理解本条例的全部内容,认为属于公司员工应当承担的义务,并将遵守本条例的全部规定,并保证不在任何时间提出任何其他要求。
这份合同如果打起官司会有效吗?
谢谢!
-
竞业禁止规定在合同中应该有经济补偿费。如果没有的话,对劳动者显失公平。如果打官司合同有效。但是基于单位没有补偿你的原因。可以抗辩不用交违约金。
-
没有补偿,约定无效。
-
竞业禁止是合同双方的义务,如有上述约定,你应享有相应的权利,否则约定无效.
-
你完全可以要求你的合法权利,合同没有约定单位必要的义务,是无效的。
-
你好,没有补偿的约定是无效的。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