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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今年9月份在一家私人淘宝网上帮他卖东西,在做了一个月后,我觉得自己不适合做这份工作,老板之前也透露出我不适合这份工作的。只不过没有明说而已。所以,当他们这么说过,我就开始自己另外找别的工作了。当我找到工作还没有向老板辞职的时候,老板告诉我说不用上班了。当时就让我走了。后来到发工资的时候,说住着他们的房子,还到处找别的工作。我当时是有找工作,但我又没有耽误上班。每天都是提前去上班的。他上个月说我的工资除扣除的还有将近一千块钱。说到这个月打到我卡上,当时,我也没有要求老板写个字据什么的。怕他们不认识帐。到现在我的工资还没有给我。我打电话的时候对方是不接听的。像我这种情况可以向劳动局告吗?或者说还有别的办法吗?

合同纠纷
2009-11-25 17: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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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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