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套房子签订了20万元的定金合同,合同上有三个人的名字。但其中一人由于种种原因未到签订现场,也未书写授权委托书给我。我私自取了她的身份证与其他相关证件去现场付的款,签订并付款后她不认同购买,现在想全额取回定金。
请问各位律师:
1)定金合同是否有效
2)定金合同上有期限限制必须要在某日前付清全部款项,现出现这种状况是否可以中止付款
3)定金是否可以要求全额退还
4)开发商是否有权追究我的法律责任,如果要追究会有怎么样的损失
希望回答能有理有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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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金合同有效。2、如果中止支付会构成违约。3、开发商可以追究你们三人的违约责任。但由于你私自拿了人家的身份证办理,那人可以再向你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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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无合法授权,未到场的人事后也未追认,因此定金合同无效,可以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你们到场的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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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已支付,定金合同有效。你方如果不同意去签订买卖合同,属于你方违约,定金无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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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全额退款,根据是定金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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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比较复杂,有可能构成表见代理,合同生效。2、可以终止付款,但要承担违约责任。3、定金不能退还。4、开发商不退还定金,不会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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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有效,你如违约,无法要求退还定金.如想退回部分或全部定金,可考虑从签订买卖合同的细节方面做些文章,至少不能制造违约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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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她是什么关系,我认为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另外,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只要交付,合同就生效.定金退还仅仅根据没有授权这一理由是不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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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