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02年因单位房屋拆迁安置与单位领导发生矛盾,即之又与该领导老婆发生口角,双方相互动手。公安机关对我处以12日行政治安拘留。事后,我又被单位扣发1个月的工资和半年的奖金。单位的理由就是我:“因被公安机关拘留,违反单位的有关制度,根据单位有关文件规定 扣罚1个月工资和半年奖金”。我就是想咨询下,单位该不该扣罚我的工资和奖金? 我与03年4月曾向劳动仲裁递交过仲裁申请,当时开庭明显对我有利,而后我又去找过几次,总说给调解,我也就没在去找,就一直拖到现在。请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