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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盖的房子,当时的批件写的是我大爷名字一人一半.我大爷死后.后来因为2008动迁.我大娘说房子都是她的我就想问问房子还能要来吗? 当时她到设区出事了一张证明说明房子有我们两间后来变卦了请问房子能要回来吗?如果能要回来应该都准备什么证据!

房产纠纷
2008-12-26 14:36: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不动产登记生效,您的表述不清晰,无法更好的分析此事
  • 房屋的产权是以权属登记为准的,这是一个大的原则. 如你现有批件中已明确说明了房产是你与他人共有,这便是一有利证据;且你大娘自已对房屋的权属问题对社区作出了说明,你可以据此向其主张房屋为共有财产.上述两项便是证据,法律上应当支持你.
  • 房屋的产权是以权属登记为准的,这是一个大的原则.
    如你现有批件中已明确说明了房产是你与他人共有,这便是一有利证据;且你大娘自已对房屋的权属问题对社区作出了说明,你可以据此向其主张房屋为共有财产.上述两项便是证据,法律上应当支持你.
    如还有问题可与我继续咨询或直接与我电话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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