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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是再婚家庭,我有一个儿子,他有一个儿子,都是6岁,我儿子我妈妈帮我带由我前夫支付学习费生活费,所有一切费用,婚前我有一套房子60多平米价值22万,无任何债务,我老公由于土地拆迁在荣昌县城自修房屋100平米住房一套,门面50平米,他跟他前妻离婚时前妻放弃了土地拆迁费做为他儿子的成长费用,算来是5万元,他把这笔钱投入在建房子上,做为了儿子的个人财产,现在算起来修荣昌的房子总共花掉15万,欠款7万,因为欠款7万要由婚后偿还,还有他儿子的抚养费用,都是婚后共同抚养,请问荣昌的房子我可以拥有产权吗?请问他儿子可以拥有多少产权?

婚姻家庭
2009-11-19 16: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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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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