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6年结婚,婚前年与朋友合伙做生意,欠了十几万的债,婚前未还清。
去年被朋友起诉,今年法院开始强制执行,自今年8月开始,我的工资卡已被冻结。
我们夫妻两地生活,两地均无房,现我一人无任何收入来源,想提取公积金度日。我先生想以他的名义贷款购买一处10万左右的房子,依据贷款合同,我提取公积金来生活,他来付首付和还款。
我想知道,这样做,法院是否有依据来执行这处房产?
此处房产是否会作为我的个人财产被法院执行?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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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债务属于他婚前个人债务,房子用于基本生活,不能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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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此债务属于婚前的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财产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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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房属于基本生活的需要,不能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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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房属于共同财产,只有一处房产的情况下,法院不能强制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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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