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5个月前应聘到一家商贸公司做财务经理,公司至今也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为此我提出辞职,但公司提出要我支付未服务期培训费(3个月前,公司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了一次专业培训,和每个人签订了培训协议,约定了服务期限),合法吗?
-
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缴纳社保,支付双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等等,
-
可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补买社保
-
这种是不合法的,你可以直接找劳动部门解决
因为他没跟你签劳动合同
-
你好,只要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员工就可以随时辞职,单位必须给与赔偿,不签合同的,必须支付二倍的工资。
-
你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所在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
-
可以辞职,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及补偿.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