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姐姐去年08年5月因故离婚,与男方离婚协议上明确,由男方从离婚之日起至09年8月赔付女方6万元现金(人民币),但男方在08年5月份一次性支付了1万元后,就再也不支付剩余的5万元,电话也不接。 男方现实中与朋友合作开一小工厂,但其工厂从一开始其法人代表和所有人均用了第三人姓名,家里自建有一房也用了其父母的名字,因此,从表面上看,男方是一地道的无产者,即所谓的无力偿还人。 如女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男方以无钱支付为由继续赖帐,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势必出现,如果这样,女方还有必要提起诉讼吗?如遇到执行难的问题,法院有什么可靠的方法能维护女方的权益吗? 烦请各位律师于百忙中抽点滴时间解答,不胜感激,谢谢!!!!!

债权债务
2010-02-16 07:08:53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4条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欠债不还怎么办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债权债务问题
欠债不还怎么办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