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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公司因领导层贪腐问题,07年至今一直被我公司职工实名举报到股东单位。然而,股东单位以“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为由,正在撤销我们赖以生存的公司,并且采取不公开方式强行规定要举报人解除劳动合同,举报人提出对解除劳动合同内容的质疑:没有补偿标准、贪腐问题还未处理举报人却要变成不是公司 的人、被举报人没有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公司其他人都没有这份通知,而只给举报人。因此,举报人拒收这份通知,但股东单位却强制用邮寄方式寄给每位举报人。 我们是国企单位,如果贪腐问题解决,公司生存毫无问题。 请问:他们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我们如何维权?

婚姻家庭
2009-11-18 1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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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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