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妻双方已结婚9年,现小孩8岁,在2007年6月得到其父母的赠与房屋一间,2008年把房屋拆后重建新房,其建房费用全部从我银行帐号部付出。2009年因夫妻双方出现问题,其父母要求了房屋转回其名下,现我应该怎么样,得到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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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已经登记在你们两人或任一人名下,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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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重对待,注意不要留下书面字据材料,可确保你得到合法的房屋权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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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母已经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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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已经不属于对方父母,你有权拒绝转回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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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赠与一般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特殊情况,其父母无权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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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拒绝其父母的要求,假如离婚你可以要求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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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