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5号,我在乡镇驻地转租租赁了一县属单位【乙】的后院,为期5年,该院有房子5间,占地约400平米,由于我资金困难暂交半年房租给原租赁户【甲】,过后乙方找到我说甲方无权
向外租赁该房,并说我租赁该房可以,但房租要给乙方,不能给
甲方。乙方以甲方不能向外转租为由要解除和甲方的合同,未果
以后甲方向乙方交房租,乙方怎么也不收,无奈我和甲方商议
由我按照我向甲方缴纳的租赁费转交乙方。07年10月08年10月都
是由我向乙方缴纳房租。
09年10月乙方告诉我甲方合同到期此房不对外租赁了。但我向乙方缴纳的房租是11月底,所以告诉我11月底搬出,但我与乙方的合同是2012年4月15号到期,今天镇政府来人叫我12月初搬出说
是镇委书记找了乙方领导,镇委要开发这个小院,要盖楼。
我不知道怎么办,我和甲方的合同还有效吗?乙方卖出或租赁
此处是不是我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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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你提出的问题依法答复如下:1.你与乙方签订的与2012年4月15号到期合同有效,但是并不是一切有效合同不能解除,乙方和你解除合同的前提是按照合同支付给你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你因为另找地方的损失。2.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乙方卖出或租赁,你要有优先购买或租赁权,而且在同等条件下你应当优先拥有以上权利。这一点是不用质疑的。3.鉴于目前情况,要求乙方再履行合同可能不太现实,因此现在关键是要乙方承担损失和保证你的优先购买或租赁权 。就此纠纷首先应当充分和对方协商(协商可以找我们律师参与,你可能抓不住调解重点和相应法律后果),协商是很好的解决方式,实在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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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此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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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找个分清法律关系的律师帮助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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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10月乙方告诉我甲方合同到期,指的是甲乙?2、我与乙方的合同是2012年4月15号到期。后院产权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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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