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2月底,和同事两人为另一同事担保借私人5万元。后来这个同事一直不还,人也不知去向。对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08年10月底法院判决我们两担保人承担本金5万元的连带责任,借款人承担本金和利息(四倍银行利息)。因我们也没有钱,只有工资收入,我还要还着个人的房贷(就一套房),无法履行还款。这期间法院也没有找我们,我们那个同事(借款人)的工资一直扣着。直到09年10月对方申请了法院执行,法院就要求我们两个担保人偿还,我们也向法院说明了个人情况,自己也没钱偿还,可以执行我们的工资。但法院要求我们必须一次性交清,包括本金和利息,还包含判决生效后未履行期间的利息(两倍银行利息)。否则就要拘留我们。请问,我们是没钱一次性还,也不是恶意不还,可以去执行我们的工资,那法院有理由拘留我们吗?要有的话是哪种理由呢?判决书上没要求我们承担利息,法院让我们一起还了合法吗?我们还有没有其他的解决方法和注意的事情?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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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们是保证人,让你们还钱是合法的,至于拘留 的问题,建议好好和法院反映你们 的财产情况,如确实没钱,法院一般不会拘留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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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申请再审 ,详细的可以带判决书等相关资料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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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到你们的判决书,但是一般情况下,如果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那么就应当承担履行期间的利息。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拘留被执行人,除非恶意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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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