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各位好心律师的帮忙。
情况:
本人和一家装修公司签订新房的装修合同,该公司在工商局有注册,采取半包的形式,装修款为3.3万。合同上约定装修时间是从2009年7月8日到10月8日。但现在都快五个月了,还处在油漆阶段,装修公司老板就一直拖着,听说是欠工人钱,工人一定要拿到钱才做。现在我打老板手机都不接,偶尔发个消息过来,说会做的会做的。但一直不见工人开工,他的口头承诺完全不能相信。当初签合同的时候,也只怪自己不仔细,在违约赔偿条款里没填。
问题:
1、像我这样情况,我可以采取一些怎么样的手段。
2、因为违约赔偿条款里没填,我可以要求装修公司赔偿吗?具体赔偿金额?
3、因为没接确过官司。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不收钱的吧?还有律师收费是怎么样的?
4、像我这样如果去法院打官司,从开始到判决,大概需要多少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