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些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我骑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被停在非机动车道上的汽车在突然打开左侧后车门的事情况下刮倒,电动车摔坏,我的右侧脸下颌骨部位擦伤出血。腿和胳膊有摔伤但并不严重。到今已经有快两个月的时间,脸部伤几乎已好,但有一道轻微伤痕。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当时看病的钱都是对方出的。现在的问题是,对方要走保险,给他打电话总说没时间,在这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请您告诉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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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致残应赔偿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具体标准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2、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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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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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索赔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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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就医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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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下,维护权利最好的方式就是马上起诉要求赔偿。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等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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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