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给别人建房时出事,花医疗费一万多,我们自己出了一万零的样子,后与房主协商赔偿未果.于是上诉法院,法院也宣判了,钱也不多,但就是他们迟迟不愿意拿钱.
现在法院提出的时期也已经过了,也请过强制执行.现在情况是,他们已经将值钱的东西划归儿子的名下.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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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家庭成员之间无偿转让仍属于合同中的赠与行为,你应当及时起诉,行使撤销权。在起诉之前或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以防他家再次转移财产,无良人家,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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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证明他的转移财产为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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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如果确能证明其转移财产,可以提出证明给法院,法院会依法执行;二、继续查询他是否有其他财产,找到后也可申请强制执行;三、可要求法院对其拘留或者执行所建房屋。以上仅供参考。如果对您有所帮助,请采纳为正确答案。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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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家庭成员之间无偿转让仍属于合同中的赠与行为,你应当及时起诉,行使撤销权。在起诉之前或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以防他家再次转移财产,无良人家,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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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