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从2002年2月份进了惠阳区大亚湾开发总公司澳头港,当时我是通过关系进去的,没有签合同的,也就是说我是一个临时工人,我们部门有35人,我们没有固定工资的,是多劳多得的,不过公司有规定我们24小时候工的,随叫随到的那种。一直做到现在,因为金融风爆从去年低公司开始效益不是很好,从去年低到现在我们的工作不正常,一个月有时候只能拿到100多200多最多的才300多,可想而知这远远不够自己的生活费,上有老下有小,进来几个月几乎都是借钱过生活的,谁都知道借钱过生活根本不是办法的。因为公司从来没有帮我们买社保,现在听说公司要改制,下面我有3 个问题想提问。1,象我们这样的情况公司是否应该帮我们补买社保呢?2,从09年1月份到现在每个月都做不到生活费公司有没有补贴我们生活费呢?3,还有我们的工龄有没有其它的补贴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